转发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浙江省农业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8 阅览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引导其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广,助力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同意,特设立“2026年浙江省农业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和先进工作者”评比表彰项目,现就做好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农业(含水利、渔业、供销、粮食、林业、气象,下同)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专家;

(二)长期服务农业生产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者,包括农业科技企业人员;

(三)长期从事农业和农村科技管理工作,表现出色、成绩特别显著的优秀农业科技管理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选必须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2021年以来事迹突出,在推动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且群众认可的在职人员。已获得往届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的个人不重复推荐为浙江省农业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已获得往届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的个人不重复推荐为浙江省农业科技促共富先进工作者。同一个人仅推荐1项。

(一)被推荐的浙江省农业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获得重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生产应用价值,2021年以来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同行业研究中处于先进地位。

2.长期在科研或推广一线,引进消化、推广的技术已经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和转化,并取得了特别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被推荐的浙江省农业科技促共富先进工作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取得重要进展,获得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生产应用价值,在同行业研究中处于领先地位。

2.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取得突出成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特别显著,在省内同行中有较高认知度。

3.在机制体制创新和环境营造方面对本地区、本系统农业科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农业和农村科技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15年以上。

三、推荐名额分配

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我校推荐名额1名。科技促共富先进工作者,我校推荐名额2名。各单位突出贡献者推荐不超过1名,先进工作者推荐不超过2名。学校将择优推荐。

一般不推荐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

四、其他事项

请单位6月20日16点前提交推荐材料(见附件1-3),纸质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邮箱。

五、联系人

科技处耿志强,87600845

邮箱:gengzhiqiang@nbu.edu.cn


附件:

1.浙江省农业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推荐表

2.浙江省农业科技促共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3.浙江省农业科技促共富突出贡献者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科技处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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