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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宁波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7-05-08 17:14 admin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方案》、《宁波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规定,学院将遴选2门具有示范性的研究生课程予以重点建设,建设期3年,2万元/门。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建设基础好、教学与学术水平高、覆盖面较广、具有一定辐射效应的课程,如一级学科平台课等。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已承担过该课程或相近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在研究生中广受好评。

3.课程组成员的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工作分工明确,并应配备一定比例的辅导教师或实验教师。

4.课程涉及的专业面广,课程内容重点突出,具有学科前沿性,教学方法体现研究生教学特点,运用专题研讨、文献研读、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有效激发学生科研兴趣与创新意识,做到教学相长。

5.课程具有完备的授课计划,任课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在前沿问题的准备和教学资料的提供、学习过程的设计和监控、关键点上对学生的教学效果及时反馈和评估等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6.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要求加强应用实践指导,教学内容紧密结合应用实际,案例教学方法应用好,有效促进学生提高解决应用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建设项目成果要求

1、以课程建设及相关教学研究为主体内容申报并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示范类课程项目、优秀教学案例等;

2、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效果显著,发表二级核心以上教改、教研论文1篇;

请申请人根据申请建设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在上述成果要求中完成其一者尚予以结题。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人填写《宁波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附以下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1)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讲义)、多媒体课件(部分)等。

2)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总结报告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考试样卷及其它考核形式的相关资料。

4)学生抽样反馈意见及所在学科集体评价意见或反映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

5)其它可以反映课程建设水平及成果的材料。

2.请各位申请人于5月31日前将所有材料报学院研究生秘书。《申报书》纸质文件一式2份,佐证材料一份,同时附电子档。

3.学院组织学科专家按照《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评审指标》对所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网上公示后发文。

四、其他相关事项

1.立项建设的院级优秀示范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负责制,所在研究所加强课程建设的领导和监督,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2.请各位老师积极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工作。

3.联系人:胡秋丽,电话:87600208,E-mail:huqiuli@nbu.edu.cn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方案

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评审指标

附件4:宁波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申报书

宁波大学体育学院

2017-05-08

附件【附件4:宁波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示范课程评审指标.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文件-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方案.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文件-宁波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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